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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陕西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一)

      各设区市教育局、检察院、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广电局、体育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杨凌示范区教育局、检察院、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广电局、体育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省科学院各相关研究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委厅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陕西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陕西省科技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陕西省体育局


      陕西省科学院


      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5月6日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陕西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是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课题。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面发展、健康第一、提升能力和系统治理工作原则,切实把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在全省大力开展“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六项行动”,健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配备达到100%,其中高校、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不少于90%,中小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不少于50%,200人以上寄宿制学校和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开设率达到100%。全省8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学生心理门诊;50%的儿童专科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每10万人配备4人。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和农村社区家长学校建校率分别达到90%和80%。全省75%以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全省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


      二、重点举措


      (一)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行动


      1.以德育心。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纳入“三全育人”大格局。发挥思政课立德树人主渠道作用,用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宣讲力量和高校青年爱国奋斗宣讲联盟,常态化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充分发挥我省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把延安精神、西迁精神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坚持围绕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聚焦学生学习、生活、就业、情感等全过程的思想困惑和现实需求,有针对性给予学生关心指导和教育引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高校、各市(区)教育局〕


      2.以智慧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要注重学习掌握心理学知识,在学科教学中注重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既教书、又育人。优化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深化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进一步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加强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场地、培训内容、培训材料、从业人员、预收费和安全等方面的监管,维护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高校、各市(区)教育局〕


      3.以体强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体育调节情绪、疏解压力作用,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内外各锻炼1小时以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身体机能和运动技能教学,做到“教会、勤练、常赛”,帮助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每学期举办1次运动会,努力推动每所学校形成特色和品牌体育项目和活动。积极开展阳光体育竞赛活动,培养学生中华传统体育精神,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各高校、各市(区)教育局〕


      4.以美润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美育丰富精神、温润心灵作用,落实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开足开齐上好美育课,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艺术节,着力提升学生艺术学科核心素养。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导向,持续开展高雅艺术、陕西地方文化和适合学生学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艺术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高校、各市(区)教育局〕


      5.以劳健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要积极发挥省市县校各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平台和支撑作用,有效开设好劳动教育课程,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劳动周,推动本地本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形成区域劳动教育特色,助推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大中小学一体化劳动教育体系,让学生在动手实践、出力流汗的过程中,磨炼意志品质,养成劳动习惯,切实培育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高校、各市(区)教育局〕


      (二)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推进行动


      6.持续加强课程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相关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可统筹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中等职业学校要按规定开足36学时的思想政治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基础模块。高中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作为校本课程,与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相结合,为学生的学业规划、生涯规划、志愿填报等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原则上每学年1学分记入学生课程修习总学分。普通高校要严格按照“2个学分,32—36学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更多样、更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高校要按规定开设适合成人特点的心理健康课程。幼儿园、托幼机构应遵循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培养积极心理品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高校、各市(区)教育局〕


      7.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作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结合大中小学生发展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增强心理健康素质。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手段,有效改进教学方法,通过线下线上、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和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升教学质量。〔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高校、各市(区)教育局〕


      8.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指导中小学校落实好国家课程教材中相关心理健康内容教学,鼓励高校编写心理健康教育精品教材与读本,支持其参与省级优秀教材评选。向教师和家长等群体提供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应对指南等心理健康“服务包”。依托“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教育、“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世界精神卫生日”、职业院校“文明风采”活动、中考和高考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全省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中小学“阳光心灵与你同行”心理健康大展演、心理健康暨家庭教育巡讲等各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中等职业学校依托“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学校聘请的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各高校、各市(区)教育局〕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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